一、食品金屬探測器使用方法
食品金屬探測器由兩部分組成,即偵測頭與自動剔除裝置,它的使用方法很簡單:
1、設置靈敏度
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以及設備的能力來確定金屬檢測器的靈敏度,生產車間的金屬檢測器靈敏度設置有密碼控制,只有授權人員才能檢查調整。
2、校準食品金屬檢測器
所有生產線每次開機前, 生產過程中每小時,生產結束時均建議使用標準塊進行金屬探測器的校準。將三個不同材質的測試片(鐵,非鐵和不銹鋼)依次間隔地放在傳輸帶上,產品的間隔需要是正常的產品間隔,測試的產品需要被成功的檢測,并被成功剔除即可。
3、正式使用
校準后即可正式使用了,食品金屬探測器使用時,將被檢食品放在傳送帶上,開啟食品金屬探測器,有金屬異物的會被攔截,發(fā)出報警信號,自動剔除。
二、食品金屬探測器使用注意事項
1、食品金屬探測器如果不使用應將其放置在干燥、無塵、無振動處,設備內部通道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若有污物,可用棉質物拭凈。
2、在操作過程中,應避免通光面受到手指或油跡等污染,如有贓物或液體可用濾紙擦凈。
3、安裝食品金屬探測器時,應避免其他機器觸碰前端和后端的輸送帶,底座要固定,讓萬向輪離開地面。
4、請勿在金屬檢測機上或者附近放置不適宜的產品,尤其不宜放置金屬物品及有電磁感染的產品。
5、為保持探頭具有高度的靈敏度,請每天徹底清潔傳送帶和探頭,避免金屬碎片附著在輸送帶上。
三、食品金屬探測器的使用規(guī)范
1、目的:規(guī)范對金屬檢測儀的操作、校準,確保對產品中的金屬和異物作出判斷,提高對產品質量的防護。
2、范圍:適用于車間所有金屬探測儀。
3、試塊:標準Fe(Φ1.0mm、Φ1.2mm、Φ1.5mm),標準SUS(Φ1.2mm、Φ1.5mm)
4、校準
(1)人員要求:各車間金屬探測儀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工程部培訓合格且有公司行政部批準的上崗任命書才能上崗。
(2)操作要求:金屬探測儀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操作;由專人負責,不得串崗。
(3)校準要求:
A、儀器對產品的熟悉要求:每批產品在正式金檢之前必須抽取10袋/瓶讓儀器熟悉,如果有報警則要調整儀器參數(shù),無報警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
B、標準試塊要求:
①標準試塊檢測:
依次將標準試塊(一車間FeΦ1、0mm、SUSΦ1.2mm;三車間FeΦ1.0mm;四車間FeΦ1.0mm、SUSΦ1.2mm)放在傳送帶左、中、右三處,探測器應都能報警并停止運行(每種試塊3次);
②模擬金屬檢測:
分別將標準試塊放產品的上部、下部分別通過探測器傳送帶的左、中、右三個位置,探測器應能報警并停止運行(每種試塊6次);
C、校準時間與頻率:
①每天投入使用前車間自行校準;
②使用期間車間操作工每半小時校準一次;品控部不定時抽查;
③記錄每次校準結果,車間和品控分別填寫《金屬探測校正記錄表》。
D、合格標準:
每次測試金屬探測器均可報警并停止運行,則說明金屬探測器靈敏度合格;
任何一次檢測不報警則說明金屬探測器靈敏度不穩(wěn)定,應在同一位置連續(xù)檢測3次,如3次都能檢出方可證明靈敏度合格,如仍有不能檢出則立即停止操作,馬上對靈敏度等參數(shù)進行調整,調整后應重新進行一次上述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檢測產品。
5、產品檢測
(1)金屬探測器開始檢測前必須提前30分鐘預熱;
(2)所有的產品都必須經過金屬探測;
(3)產品必須以校準方向、方式通過金屬檢測;
(4)報警產品處理
A、食品金屬探測器報警后,以相同的方向、方式重復檢測3次,如3次都不報警則可以通過;有任意1次報警則不能流入下一工序;
B、最終未能通過金屬檢測的產品,應作好明顯標記,完畢后立即再次進行金屬檢測,如果兩個方向都不報警則可以判為合格品;如果仍然有報警,則判為存在金屬雜質,立即加貼醒目標識,隔離處理;
C、品控員負責對被判定存在金屬雜質的產品進行檢查;
D、品控員負責把金屬碎片粘貼在金探記錄表并查明其來源;
E、一旦在產品中發(fā)現(xiàn)金屬雜質,應將檢出時間、產品、金屬種類、數(shù)量記入金屬探測記錄表;
F、品控員報告HACCP小組開展CCP糾偏行動并填寫相關記錄。